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是由香港爱国人士邵逸夫先生捐资,天水市政府投资于1994年8月建成的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隶属天水市教育局,学校占地面积14431.2平方米,建筑面积22154.14平方米,现有3242名学生。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按照教育规范开展义务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是天水市教育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228人,在职实有218人,退休41人,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研室、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4年收入预算4555.91万元,比2023年3704.31万元,增加851.6万元,增长22.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5.91万元,比2023年3704.31万元,增加851.6万元,增加的原因:2023年工资新增基础绩效奖,新增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项目343万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解困项目较2023年增加15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4年支出预算4555.91万元,比2023年支出预算3704.31万元,增加851.6万元,增长22.98%。
1.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70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2.73万元,公用经费163.46万元。比2023年基本支出3344.23万元增加361.96万元,增加10.82%。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工资新增基础绩效奖,教职工人数增加及工资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相应的工资、社保、养老、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849.72万元,比2023年项目支出360.08万元,增加489.64万元,增加135.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较2023年增加150万元;二是新增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项目343万元;三是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较2023年减少3.36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4年项目支出849.72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500万元;编外人员经费项目6.72万元;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项目343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教育支出3166.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1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8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94.6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4年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4年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无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17.77万元,比2023年培训费24.17万元减少6.4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2024年政府采购尚未上报。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府采购流程较往年有所变化,政府采购金额与项目金额挂钩,因我单位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需等指标金额下达后才能填报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建筑面积22154.14平方米,账面原值8504.55万元,账面净值7488.27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2024年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运转类项目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报审并通审核。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公开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